《杭州创业服务网马杰2014年9月10讯》近日,住保房管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将可以获得资金扶持。
据悉,其实,去年杭州市就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对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财政扶持工作。而今年《办法》的出台则是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三类小区物管可以提出补贴申请
1、服务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农转居公寓或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区;
2、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3、物业服务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含)以内;
4、申请补贴前一年度该项目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
四个条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第一条,为什么单单圈定了这三类小区呢?
杭州物业服务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为每平米每月2.25元,如果三类小区的物管费是高于这个标准的,同样不在补贴范围内。
持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并适用五城区
根据《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财政扶持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1元。扶持范围是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内住宅服务面积,项目内的非住宅则不在扶持范围。扶持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按1:1的比例分别承担。
符合申请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于每年4月底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扶持资金将由各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物业服务企业。
该《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五个主城区,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滨江、之江和下沙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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