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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责任豁免” 须完善监督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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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17日对《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进行初审,对于草案提出的“责任豁免”条款,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可。该条款规定,对依照决定规定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而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在政府政绩考核中对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做负面评价,不予追究行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一些博友表示支持,认为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宽容的环境能促进改革。也有博友持怀疑态度,担心“责任豁免”会弱化责任感,或者该问责的不问责。博友建议,实行“责任豁免”的同时,须加强改革创新决策民主化,完善对改革效果的监督评估机制。

       支持:以宽容激励改革

       改革难免失误失败。用博友“俺是菊花”的话说,“改革有失败是正常的,是必须的,是客观规律。”

       失败的可能性不该成为拒绝改革的理由,但严苛的问责往往会让改革者退缩。博友“留溪君彦”指出,改革创新失败几率极大,如果一出问题就降罪先行者,必然谁也不出头,大家都缩头。

       “改革,关键在于勇气和动力。”博友“盐铁随心”写道。“责任豁免”条款即旨在激发改革者的锐气和冲劲,博友期待这一立法思路能加速改革创新的步伐。博友“长安在望”表示,有这样的立法,改革者才会更积极更主动,改革的步子才会迈得更快。

        质疑:会否弱化问责制

        一些博友对宽容失败的激励作用持怀疑态度。他们担心,免责会弱化改革者的责任感,甚而成为官员碌碌无为乃至胡作非为的挡箭牌。

       博友“现实的本质”追问,从奖优罚劣的角度来讲,好坏不分,只讲宽容,改革能成功吗?以改革的名义得到宽容,是否有放纵失败之嫌?

      “发展需要改革,但要看官员怎样改革?有的官员纯属是为了个人政绩、个人前途,不调查研究,在瞎改革、瞎折腾。改革被否定,费时费力费财,得不到民心,这样的失败不能宽容。”博友“麻辣聚焦”一番阔论引起不少博友共鸣。博友“宇宙一飞鸿”亦表示,不能让初衷良好的立法,异化为某些部门和某些人胡作非为的“免责牌”。

       博友们的另一层顾虑在于,一旦改革失败,改革成本尽由社会承担,决策者却可置身事外,于理不合。

       博友“汪翔”表示,鼎力支持改革创新,但希望要尽最大努力使获益更大化和可持续化。同时还需使成本最少化和损失最小化。

       建议:推进决策民主化

       在一些博友看来,实行“责任豁免”未尝不可,与此同时,应推进决策民主化进程。

       博友“华夏柱”提出,为什么不在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上下功夫?博友“平淡似水”也表示,改革不能闭门造车,要倾听人民意见,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

        另有博友建议,完善对改革效果的评估监督机制。

        博友“雷小达”认为,改革必然会有牺牲,规避风险的方法是有效监督。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监督并纠正才是出路。

      (记者张小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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