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祁文海
本报讯 记者崔治报道 近日,锦州市全面启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6项互助保障活动保期均为1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维护职工健康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被广大职工称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
锦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职工互助保障是由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具有低缴费、广覆盖的特点,减轻了职工会员因住院和罹患大病、遭受意外伤害后个人治疗费用过高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向在职职工推出医疗综合(住院+重疾+意外)、在职职工住院津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种重症+25种轻症)、在职职工意外伤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6项互助保障活动。
互助保障活动要求参加职工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其中,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要求参加人群为在职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加人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且已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锦州市总工会将按照抓大带小、先易后难,因企施策、循序渐进的原则,探索推行“突出重点县区工会参保覆盖一批、加强行政单位工会参保带动一批、推动行业工会参保发展一批”“三个一批”的参保方式,争取将财政单位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首批推动参保的突破口。
责编:闫尚
审核:徐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