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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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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 记者傅云、李文亭 通讯员孟维伟)1月18日,省委书记苏荣带队,到吉安市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他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动真格、查实情,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省委省政府决定,1至2月,由苏荣、鹿心社等省委常委和省政协主席分别率检查组到11个设区市和46个省直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中,省领导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轻车简从,开短会、讲短话,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榜样。

       新年伊始,省委常委和省政协主席亲自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单独检查考核,在我省尚属首次,昭示了我省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决心。

       据悉,此次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是: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纪委协助党委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整治“庸、懒、散”“假、浮、蛮”和“私、奢、贪”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情况。

 

 

       今年的检查考核贯彻了从严精神,在方式上进行了改进,引用量化方法,按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打分,依照相应比例权重,对各大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价。

        此次检查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该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全省检查考核工作于2月底前结束。

        作者:傅云 李文亭 孟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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