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科院研究员、中国特殊教育领军人物陈云英接受记者采访。中国网 张放 摄
中国网3月10日讯 (记者张放)“如果残疾人教育缺失,最终导致的是社会的负担。现代人应该明白,对教育投资是最划算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特殊教育专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云英在两会上针对最新公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作出呼吁。
“尽管过程缓慢,但是这个条例经过不断的修改已经越来越接近我们的理想状态。从2010年到现在,三年送审,很多孩子都长大了,他们快等不及(法律的救助)了。”陈云英3月8号在接受中国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希望该草案能够尽快通过审议立法。
立法的进步
陈云英代表认为,《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经费的保障:“在边远地区,没有经费就别谈(残疾人教育)。而有了法律的保证,国家的教育经费就能落实了。”
目前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应该为残疾儿童提供:中西部地区学生每年人均700元、东部地区学生每年人均750元的教育经费补助,另外还有每年5000万元的特殊教育补助用于特教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等。
“特殊教育其实是比较贵的,”陈云英说:“我们需要辅助仪器来帮助残疾儿童进行恢复。我看到在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购买了触摸屏的电脑,看图说话可以非常好地帮助他们进行学习。”
陈云英指出,其实当科技进步到现在,已经可以打破人们的一些误解。其实残疾儿童是具备学习能力的,“霍金的故事大家都知道,虽有重度残疾,有了设备还是可以有所作为。”
《修订草案》第42条里专门为经费来源提出建议:“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向残疾人教育机构和残疾学生提供捐赠。”
“这条的提出也是很有帮助的,经费问题不能只靠国家,”陈云英说:“社会上有人是有力量和善良愿望的。如果给与引导,比如由政府主办,让富人有机会去帮助残疾人教育,也会达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路,不至于中间断掉。”
特殊教育是社会的责任
“社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哪一块不做,另一块就要承担。” 陈云英说。
她指出,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一个小孩不接受教育,其人生是不可能乐观的,很可能无法就业和很好地生活,最终扔给社会,带来负担,还会引发青少年的犯罪等问题,(教育缺失)所引发的影响后患无穷。
“美国有一项调查,结论是一个犯人的管理费用是远远超过一个普通人的教育开销的,所以我们说,对于教育的投资是划算的。”陈云英说。
陈云英担心的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帮助残疾人。“很多人对残疾人的歧视和排斥是一种下意识的恐惧,觉得这是不幸的结果,还有人害怕灾难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国家只有把社会价值观提升,才能走向多元化和普世化。这也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里谈到的。”陈云英说。
全民力量是陈云英一直强调的:“条例一旦颁布后,在执行过程中,应该集合教育部、卫生部、民政部、残联以及妇联全部参与进来。有些问题,有些特殊儿童的症状越早发现越好,发现得早是可以治愈的。”
教育是从少数人到多数人的过程
本次《修订草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来修改的,界定的残疾人主要包括《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六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
但陈云英认为,这个草案只是第一步,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陈云英说:“这六类残疾人群是经过医院诊断的、具有比较明显症状的。但是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教育对象是比较窄的,因为有一群儿童是得不到特殊教育的,比如发展障碍儿童,包括孤独症、多动症和阅读障碍等。他们如果不接受教育,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作为特殊教育专家,陈云英致力推行的是全纳教育的概念,即涵盖了包括流浪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各种弱势群体的教育,她认为这才是教育的最现代版。
陈云英说,儿童属于特殊人群,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扶持和保障。“贵州的垃圾筒闷死五个小孩的事件是不应该发生的。”
“如果把这个小孩当成别人家的,那迟早可能要出事的。如果把他们当成社会的小孩,变成社会的、民族的和国家的,才会产生责任感去保护他。一个国家如果连自己的儿童都保护不了,那就是国耻。”
但是她也承认,达到全纳教育的目标仍然需要学术界和社会不断的沟通:“知识分子有时是过于理想化的,但是只有我们不断的推动,才有可能达到最后的目标。”
陈云英最后说,工业化的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情感陌生,人们不缺吃穿,但是缺爱。她所期待的理想状态是如《礼运大同篇》中所说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的社会 ——“这也是我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