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6日电 (实习记者 罗继娜)6日,记者从新疆民政厅获悉,全疆各地按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县级单位最低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已经发放到1200元,最高的达12000元。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2869.53万元。 今年以来,新疆各地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测算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指数,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并想方设法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 据了解,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2011年的5000元,提高到12000元,提高了2.4倍;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从2010年的500元提高到10000元,提高了20倍。
(本文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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