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评论员 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指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让广东的民生工作每年都有看得见的进步,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扎实的提高。这一定位无疑契合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民生工作既十分重要,又难度不小。一方面,它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共同富裕之要求;另一方面,广东作为人口大省,人口构成多样化,处理民生问题面临着财力负担重、工作条件复杂的不利局面。搞好民生工作,必然要求广大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去对待。这种责任感既体现在对问题重要性的理解之上,亦体现在执行力之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众的诉求和利益呈现多元化趋势,民生工作必然涉及到繁琐的利益协调问题和细致的政策执行问题。如果对其中的困难感到“麻烦”,欲敷衍了之,那么民生工作就永远无法搞好。相反,只有勇于担当起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责任,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使命感、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落实到实际的民生工作中去,才是建设“民生广东”的必要前提。 搞好民生工作,首先要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无论是城市职工还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能真正改善他们的生活,使其享受经济发展的红利。而增加收入的根本途径是解决就业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就业供求缺口较大,每年需就业人口有260万,而预计每年只能提供180万个就业岗位。就业的供求关系虽不平衡,政府却大有用武之地。比如在就业供给方面,推行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可以为求职者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在就业需求方面,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解决结构性的就业矛盾,可以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以解决就业问题作为核心,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改善民生才算落到实处。 搞好民生工作,也要注重社会公平的维系。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之一。目前在我省,城乡收入差距以及珠三角核心地区与其他地区的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解决这个问题,一要通过增加居民收入的方式逐步缩小,二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此外,在城乡之间统筹医保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城乡之间社会保障的不平衡,从而帮助百姓解决生存基本需求的后顾之忧,给他们提供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去参与市场竞争。 搞好民生工作,还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随着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事业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政府既要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更要保证公共服务投入的公平性,向落后地区、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进行适度倾斜、资助,以缩小不同地区的差距,保障困难群众也能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民生问题是一项长期事业,必须认真对待。它既需要有对大方向高屋建瓴的把握,也要对具体工作有细致入微的安排。正如省委全会的报告所指出的,在有限的资金和精力面前,各地要“针对各自的民生短板问题出实招、见实效,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把改善民生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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