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陈世晋 记者 蒲康林)开展低保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无故不受理申请、优亲厚友、接收吃请……在以前,这样的行为大多是批评教育。然而,随着自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以上的“小过错”也将被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责令辞职或免职。 《办法》规定,依法履行低保工作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低保工作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和管理权限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均属于责任追究的对象。这样的规定,把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一并纳入进来,做到了全覆盖。 据悉,《办法》对无故不受理低保申请、不按规定公示低保信息、违规出具证明材料、吃拿卡要等15类问题进行了界定。 在明确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的基础上,《办法》规定了从警示谈话直至责令辞职或按规定罢免、撤职等9种责任追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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