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数易其稿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昨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作为我省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业界对该《条例》的普遍评价是“对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浙江这样一个中小企业发展优势突出的省份,新出台的《条例》应该会给不同的中小企业家不同的期待。《条例》将对我省中小企业从创业重点、自主创新、财政金融、员工培训、权益保护等八个方面实行全面帮扶。这也就意味着这部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将在法规层面对我省“草根经济”予以强势扶持。 用猛力为企业“减负” 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小企业670776家,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95.35%,他们创造了超过1/3的工业税收,将近50%的工业利润。尽管如此,小企业在资金融通、市场地位、信息获取等方面却仍处于不利地位,难以与大中企业进行竞争。 以“旧三乱”为例。虽然经过长期、持续、高强度的治理,但“旧三乱”,即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现象只是减少而未消失。省中小企业局曾对全省千家小企业进行过调研,结果显示,有37.3%的企业把这“三乱”列为主要负担,其中所选比例最高的是乱收费,占17.4%。与此同时,“新三乱”——乱检查、乱培训和乱评比,给企业造成的经济负担和工作负担也在逐渐增加,相关调查亦表明,目前有35.7%的企业将其列为当前的主要负担。 《条例》的出台,将“扶小”作为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符合企业一般的成长规律。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以小型企业为源头,中型企业为重点,大型企业为龙头,坚持实行“抓大”与“扶小”并举,才能实现大、中、小企业的协调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竞争力。 政府助推“银企对接” 融资难是时下浙江中小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小企业的突出矛盾。 此次颁发的《条例》最让人关注的一点,就是规定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在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时,应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 根据《条例》,今后政府部门在加强“银企对接”方面将更有所作为。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可以向金融机构推荐发展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融资合作。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等途径,依法开展直接融资。 来源: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