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服务网杨旸2014年9月12日讯》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切实提高浙江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实施方案》(浙经信技术〔2013〕283号)要求,决定开展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认定工作。现就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重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和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中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有利于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其他重要领域。 二、申报程序 创建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单位,由联盟依托单位向所在地的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并报送省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可根据行业发展重点直接推荐并报送省经信委。以省属企业为依托单位的产业技术联盟可直接报送省经信委。 三、申报要求 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需围绕主导产品,有较完整的产业链结构,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责任义务,以联盟依托单位为核心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技术、业务、人才等全方位合作。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一)联盟依托单位和主要成员单位须是在浙注册的省内企事业单位,联盟外围松散层的成员单位不作此要求。 (二)联盟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联盟生产规模应在1亿元以上。 (三)联盟成员单位要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原则上联盟主要成员单位中需有2家(含)以上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其中一家为联盟依托单位。 (四)联盟主要成员单位(含联盟依托单位)需签订《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联盟的名称、目标、任务、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收益分配、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等联盟成员单位需遵循的主要内容,省经信委作为鉴证监督方参与协议书签署。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详细了解申报资讯服务,请与杭州创业服务网联系:0571--88919609,88868827,88107368,1506885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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