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服务网杨旸2014年9月11日讯》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4]2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文创办[201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园区、企业、平台)认定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已被认定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试点)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园区、企业和平台在促进杭州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中有创新举措、业绩突出、具有示范意义; 2、符合园区、企业和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三、申请程序和截止时间 1、各申报单位需提供申请书一式六份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2、申请表经辖区内区、县(市)文创办和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科委高新处708室。 详细了解申报资讯服务,请与杭州创业服务网联系:0571--88919609,88868827,88107368,1506885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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