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付航)在赚取利润之外,更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正成为公众对企业的热切期待。在17日北京举行的201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澄清了一些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误解,并表示,“让消费者放心是企业天字第一号的责任。” 侯云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提供信得过的产品和服务。比如对于食品企业来说,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就是最大的责任。只有把这个责任履行好,才能谈其他的责任。 侯云春提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三大误区: 首先,企业办社会不是履行社会责任。过去国有企业承担了很大的社会负担,如学校、医院等,分散了精力,难以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应尽的责任需要分开,分别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其次,不能简单将捐赠当做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在一些赈灾活动中,企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毕竟不是企业的主要责任。生产质量过关的产品,才是对社会最大的负责。 再次,当前仍有一些单位假借社会责任之名向企业乱摊派。这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严格治理。也需要企业拿出法律和政策武器加以抵制。 201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民(私)经济研究会、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主办方在会上发布“2011(第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首钢、海尔等数十家企业进入榜单。
来源:转自责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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